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
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Eidgenössisches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 IGE)负责审查、授予和管理瑞士工业产权(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与政府机构、协会和企业合作,在瑞士和国际范围内执行瑞士的原产地标记;监督集体权利管理组织;并以各种方式向个人和企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信息。
IGE还负责起草立法,并向联邦委员会和其他联邦机构就知识产权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 官方网站:www.ige.ch
■ 电话:+41 31 377 77 77
■ 传真:+41 31 377 77 78
■ E-mail:info@ipi.ch
可注册的标志
单词、字母组合、数字、图形、描述性陈述、三维标志、标语、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或上述要素与颜色的结合。
包含联邦十字和瑞士国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的类别
1.普通商标(Individualmarke)
2.集体商标(Kollektivmarke)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证明商标(Garantiemarke)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产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注册,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产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地理来源、制造方法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4.地理商标(Geografische Marke)
地理商标是指根据1998年4月19日《农业法》第16条和《联邦商标和原产地标记保护法》第50a条规定注册的地理标志和原产地标记;《农业法》第63条规定的受控制原产地名称或该条规定的外国葡萄酒原产地名称及来源名称;符合根据《联邦商标和原产地标记保护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颁发的联邦委员会法令的原产地标记或符合同等外国法规的外国原产地标记。
不可注册的标志
● 公共领域的标志,但通过在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而获得显著特征而成为商标的除外。
● 因产品自身性质形成的形状。
● 误导性或欺骗性标志。
● 违反公共政策、公共道德和现行法律的标志。
● 纯粹宣传性或描述产品、质量、种类、产地或用途、价格等的描述性文字,如“更好的”“防水的”。但如果描述性文字和其他要素结合,则可以作为整体申请注册,例如“WATCHES”不能注册为商标,但是“MEIER WATCHES”可以注册。
● 与在先注册的同类或类似产品和服务商标或(包括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
● 侵犯商号、域名或公司名称的标志。
● 侵犯已注册的地理标志的标志。
注册商标的权能
1.积极权能
权利人可享有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消极权能
权利人可禁止他人非经授权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其注册商标;销售、储存、进口、出口、运输贴有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在商业文件、广告和其他文件中使用其商标。但不得禁止在先使用该标志的人继续使用。
保护期
瑞士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可以无限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限为10年。商标权人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最迟不得超过商标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
3.程序
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申请注册瑞士商标:一是直接通过IGE递交瑞士商标注册申请;二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优先权
1.《巴黎公约》优先权
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方或在给予瑞士互惠待遇的国家首次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在瑞士提交相同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2.展览优先权
在《国际展览公约》规定的正式展览会上展出带有商标的产品或服务,在展览开幕后的6个月内向IGE提交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展览开幕日为优先权日。
直接向IGE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
1.商标检索
由于IGE在商标注册审批过程中不审查被申请标志是否侵犯已注册商标或其他企业的权利,因此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前,申请人应先进行商标检索,以保证待申请的标志不会侵犯任何在先权利。可使用的在线数据库包括:
● 瑞士注册知识产权数据库(Swissreg):可以检索在瑞士注册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及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瑞士企业信息数据库(Zefix):瑞士联邦司法和警察局(FDJP)和联邦司法部(FOJ)提供的数据库,可检索瑞士企业名称及注册情况等信息。
● 瑞士互联网域名数据库(SWITCH):可检索以 .ch 为结尾的瑞士域名及域名持有者。此外,在 www.nic.li 上还可检索以 .li 为结尾的列支敦士登域名。
●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数据库(Madrid Monitor):可检索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所有商标的详细信息。
● 欧盟商标数据库(TMview):可检索欧盟专利商标局及欧盟各成员国知识产权主管机构受理的商标注册情况。
申请人还应检查待申请标志是否存在和其他商标相冲突的可能,具体内容可参见IGE提供的《冲突时哪类标志优先》与《混淆风险:是或否?》。
2.申请材料的准备
根据瑞士商标注册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1)申请人(Markenhinterleger/in)
写明申请人全名;如果是公司,写明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地区。
(2)代理人(Vertreter/in)
写明代理人全名;如果是公司,写明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地区。
(3a)联系人(Kontaktperson)
写明代联系人全名、电话及传真号码。
(3b)参考编号,卷宗(Referenznummer, Dossier)
(4)标志(Marke)
对于使用了特殊字体和特殊图形设计的标志,应在申请表中该项右侧的方框内黏贴黑白两色的附图。图片的最大尺寸为 80 x 80 毫米。
可选择标志属于:三维标志(Dreidimensionale Marke)、声音标志(Akustische Marke)、带有颜色要求的标志(Marke mit Farbanspruch)、颜色标志(Farbmarke),或自行填写标志类型。
(5)费用(Gebühren)
写明申请费(Hinterlegungsgebühr)和类别附加费(Klassenzuschlag)的金额,并选择付款方式——根据IGE开具的付款账单付费,或者允许IGE从指定的账号直接扣款。
(6)产品和/或服务所属类别的清单(Verzeichnis der Waren und/oder Dienstleistungen)
商标仅在注册时指定的产品或服务类别受保护。瑞士商标分类适用《商标注册用产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分类方式,共分为45类。申请人可使用IGE提供的在线工具(Klassifikationshilfe)帮助确定商标分类,如果仍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IGE咨询。
(7)商标类别(Markenart)
申请人可选择所申请的标志将被用作普通商标(Individualmarke)、证明商标(Garantiemarke)或集体商标(Kollektivmarke),如不选择则默认用作普通商标。
(8)优先权要求(Prioritätsanspruch)
申请人应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写明其取得优先权的国家及日期。如果仅有部分优先权,需要澄清在哪些产品或服务类别上拥有优先权,或者提供相应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9)颜色要求(Farbanspruch)
(10)备注(Bemerkungen)
(11)附件(Beilagen)
(12)日期及签名(Datum und Unterschrift)
更多具体要求,可参见IGE提供的 eTrademark 使用帮助。
3.提交申请
在线提交商标申请,可使用IGE提供的 eTrademark 系统(只可选择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系统将引导申请人逐步完成申请材料,其中包含对填写内容的说明。
申请人也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tm.admin@ekomm.ipi.ch)将申请表提交给IGE。IGE在伯尔尼的地址为:
Eidgenössisches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
Stauffacherstrasse 65/59g
CH-3003 Bern
要注意的是,虽然IGE拓宽了电子申请的途径,但如果选择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商标申请,必须使用上文中的地址,而不能使用IGE其他的电子邮件地址,例如申请表上的info@ipi.ch。否则,申请不属于合法有效被提交,且将被延误。
IGE的正式函件将继续以邮寄方式发送,但是不涉及行政程序的一般交流仍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
更多内容,可参见IGE《通过电子邮件简化提交电子申请的使用条款》。
4.初步审查
IGE对申请材料中指定的产品和/或服务所属类别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使用了在线工具 Klassifikationshilfe 中的术语,将快速通过审查。否则,IGE将花费更多时间来确定所申请的商标到底被指定到哪些类别。
5.录入数据库
申请材料将会存放在 Swissreg 上,申请人可随时通过 Swissreg 查看申请的进度状态。
6.提供申请证明
IGE向申请人提供确认其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
7.格式和申请材料审查
IGE将审查申请材料的格式及内容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问题,IGE将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有机会对这些问题进行修正。
8.授权
如果申请材料通过IGE的审查,标志将获得瑞士国家商标注册,申请人将取得注册证书。同时,申请文件将在 Swissreg 上被公开。此后3个月内,第三方可对该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更多材料及下载申请指南与申请表等,可参见IGE官方网站。
4.费用
项目 | 费用 (瑞郎) |
申请费(指定产品/服务类别不超过3个) | 550 |
指定产品/服务类别超过3个 | +100/类别 |
快速审查费 | 400 |
异议申请费 | 800 |
续展费 | 700 |
附加费(在6个月宽限期内申请续展) | +50 |
更多内容,可参见IGE收费标准—— I. Gebühren für Mar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