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价值评估去哪备案
如果专利价值的评估是为了实施许可的,签订的许可合同生效后,应该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专利价值评估去哪备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专利价值的评估是为了实施许可的,签订的许可合同生效后,应该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平克曼跨境进行法律咨询。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亚马逊全栈服务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