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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时,有哪些不被受理的情况?
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局都会审查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利局会确定申请日,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将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文件。那么,有哪些情况是不被受理的呢?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3、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4、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5、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申请缺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中缺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以上是平克曼整理的专利申请时,不被受理的情况。申请人应当注意这些情况,避免辛苦准备的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不被受理而退回。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需要,请百度搜索“平克曼知识产权”,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18117821094,也可点击网站在线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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