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欧盟成员国之一,本文将重点介绍瑞典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及其相关规定。
一、 申请条件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应具有美感和吸引力,并与产品的功能和用途相匹配;
2.外观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例如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3.外观设计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是新的,并且必须能与现有设计区分开来;
4.外观设计应与产品的功能、用途相一致,且必须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相关;
5.不得包含不正当竞争或虚假信息。
如果申请外观设计注册的是产品的整体或主要部件,则申请人需向瑞典知识产权局提交该产品的说明书,包括说明该产品与已注册或申请中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外观设计,同时提供申请人认为该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说明;如果申请外观设计是专门针对产品中某一部件所申请保护的,则该部件必须具有独特的特征和功能性,例如该部件可应用于其他部件。
二、 保护范围
瑞典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是产品的外观,包括形状、图案、色彩和其他工业外观设计。
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六个月内提交申请的,可以视为第一类外观设计。但在此期间不能申请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因为在提交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六个月内,该外观设计专利尚未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间,如果申请人需要变更其保护范围或对某些权利进行修改,必须通过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进行。
三、 注册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至瑞典专利商标局,否则该申请可能会被视为撤回。
2.审查。瑞典专利局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在收到官方审查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
3.公布公告。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无任何不符合之处的,则在专利公报上公布该外观设计的名称和申请号;若有不符合之处,则由审查员在专利公报上公布不符合之处。
4.异议期。申请人可以在公布公告后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请求在3个月内召开听证会。
5.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到期后可续展3次,每次5年;若续展6次仍未续展则自第6次续展起10年后将其自动失效。
四、 保护期限
瑞典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生效,保护期限为自授权之日起5年。但是,在权利被授予后,如果对外观设计的使用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而是为了公共利益,则可以延长保护期限至20年。
此外,如果申请人在其提交的申请中仅包括了外观设计中的部分或全部要素,且外观设计没有超出申请日所规定的范围,则该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自最早的申请日起算。例如,如果外观设计只包括了三个要素(标志、形状和颜色),则该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如果外观设计只包括了一个要素(标志),则该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年。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增加了一个新的要素(形状和颜色),则该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自最早申请日起算。在部分要素被增加后,该外观设计可以得到更长的保护期限。例如,如果一项专利包括了多个形状或颜色要素,则其最早的申请日为该形状或颜色要素最早出现之日。
五、 异议程序
瑞典语中,申请文件是“外观设计”,而非“专利”。因此,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仅限于外观设计保护的产品。申请人不能通过主张权利要求保护申请中的设计来主张权利,也不能通过主张权利要求中的设计来主张保护。
瑞典外观专利申请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续展。在有效期内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中声明其“不受法律保护”,则该声明可视为对瑞典外观专利的默示许可。除非瑞典语法律明确规定该专利不可无效,否则瑞典外观专利不会被无效掉。这也就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该外观专利都可以被注册为商标或外观设计。
瑞典语中的“公开”(publicity)与“许可”(license)有很大区别,因此,在瑞典申请中不能主张“公开”(publicity)的权利。
六、 侵权判定
瑞典外观设计侵权判定采用的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即在进行侵权判定时,先要判断被控外观设计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然后要确定被控外观设计是否是由被控外观设计构成,这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对产品进行比较,看是否存在不同之处。
如果存在不同之处,则应认为两者相同或者近似,若被控外观设计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设计相同或近似,则应认定为侵权。
例如:如果被控外观设计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产品相同或者近似,则被控外观设计属于侵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瑞典现行的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七、 其他规定
(一)关于提交注册申请的时间:在递交注册申请前,申请人需根据需要,向国家专利局或欧洲专利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交外观设计图片(每个国家的要求可能不一样)。
(二)关于提交申请文件的形式:
①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时,必须要提供一份由国家专利局签发的申请文件副本。该副本必须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使其与原始文件保持一致。例如,如果该副本包含申请人的签字或印鉴,则应提供该签字或印鉴的副本。如果需要通过官方电子邮件或电话进行确认,则必须提供电子邮件和电话确认的副本。
②对于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
如果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专利保护,则该外观设计将会被视为已经终止。但是,如果该外观设计在指定期限内已经申请并获得注册,则在该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后,其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果指定期限已过,则根据欧洲外观设计法律规定,将会有6个月的时间使该外观设计符合“优先权”要求,从而使其具有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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