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时尚圈内热闹非凡,一连发生了几起品牌抄袭事件,下面平克曼商标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讲解一下。4月27日,知名模特、设计师吕燕也通过个人微博公开发表律师函,称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涉嫌抄袭其创立的设计师品牌COMME MOI,要求对方停止抄袭行为。针对吕燕的指控,深圳影儿集团也多次发声,否认抄袭,并表示由于吕燕连续在其个人微博指控集团抄袭其衣款,已对旗下品牌形象造成极大伤害,而吕燕恶意诋毁集团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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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 Vuitton起诉百丽抄袭,ROARINGWILD指控海澜之家抄袭,快时尚品牌抄袭为何屡禁不止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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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时尚圈内热闹非凡,一连发生了几起品牌抄袭事件,下面平克曼商标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讲解一下。

4月27日,知名模特、设计师吕燕也通过个人微博公开发表律师函,称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涉嫌抄袭其创立的设计师品牌COMME MOI,要求对方停止抄袭行为。

针对吕燕的指控,深圳影儿集团也多次发声,否认抄袭,并表示由于吕燕连续在其个人微博指控集团抄袭其衣款,已对旗下品牌形象造成极大伤害,而吕燕恶意诋毁集团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吕燕及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就其侵权行为赔偿影儿时尚集团经济损失1000万元。

上周,法国奢侈品牌Louis Vuitton向中国鞋业巨头百丽国际及旗下Best Able Footwear丽中鞋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他们2018春夏系列中一款鞋履产品的设计与Louis Vuitton Archlight运动鞋非常类似,这也是近3年来Louis Vuitton在中国发起的首次抄袭诉讼。

Louis Vuitton在诉讼申请中强调,他们于2018年2月就开始销售Archlight运动鞋,定价为1090美元约合7300元人民币,是该鞋款全球设计商标版权拥有人,而被告涉嫌抄袭的鞋款于2018年7月24日才上架,售价仅598元人民币。由于被告两家公司都在香港注册成立,Louis Vuitton要求香港知识产权法院立即永久禁止百丽国际销售相关鞋款并销毁,同时作出赔偿。

这还没完,深圳潮牌ROARINGWILD日前在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抄袭是门艺术,海澜之家使人嫉妒”,公开指控国内服饰巨头海澜之家旗下潮牌黑鲸HLAJEANS抄袭,将他们的2018春夏系列改成2019系列新款发售,并列举了三款被抄袭的单品。

而对于此次抄袭事件,截至目前,海澜之家暂未对抄袭指控作出回应。

设计抄袭一直都是是时尚圈内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我们最熟知的品牌抄袭大约就是去年Zara抄袭案败诉事件了。三年前,Diesel、Marni 的母公司OTB 告了Zara 的母公司Inditex 集团。Diesel 认为Zara 抄袭其牛仔裤和Marni 凉鞋的设计,并将Zara 告上法院,诉讼一直持续到三年后,最终米兰法院判定Zara 侵权,这也是Zara 首次在此类案件中败诉。

除了Zara之外,还有H&M、Forever21等多个快时尚品牌都曾被指责抄袭。快时尚品牌遭遇抄袭指责,实际上,与其盲目追求快节奏有关。

快时尚品牌的抄袭文化,似乎已经成了大家心知肚明,却始终不敢说出口的「秘密」,这些企业没有自己品牌的风格特色与历史影响,在旗下设计师茫然没有头绪的情 况下,四处「寻求灵感」就成了家常便饭。有趣的是,即便是处理类似的抄袭疑云,快时尚与高级时装品牌的应对方式却大相迳庭,高级时装品牌通常会迅速地道 歉、补救,甚至可能直接将有争议的商品下架;而快时尚品牌则趋向坚持自己立场,认错道歉、弥补妥协似乎不是他们的作风。

为何快时尚品牌对于抄袭能做到如此“泰然处之”呢?归根结底,快时尚品牌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它不容易像高级时尚品牌那样,因抄袭而名誉受损。

快时尚品牌取胜市场靠的是商业模式,Zara这样的大牌对未来趋势的把握往往能先人一步,设计师大胆的拿来主义,快速反应的供应链,超强的货品整合能力,库存消化能力都是这种商业模式的构架。

它有一个节奏紧凑的运作周期。操作方式大概就是,在 T 台上看到中意的设计,立即确定能投入生产的服装、首饰,下一步就交给工厂生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上架,价格很实惠。

除此之外,快时尚品牌采取“快速、少量、多款”的品牌管理模式,这一模式保证了与时尚同步,持续开发新款式,快速得推出新产品。这种模式,需要快时尚品牌实现快速设计、快速生产、快速出售、快速更新,专卖店商品每周更新两次的目标。

不难看出,由于快时尚品牌对于原创性、精力值或投资方面,在商业模式的制约下难以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但又必须满足市场需求,满足日新月异的时尚消耗,所以出现“借鉴”,也就是“抄袭”和“复制”的问题。

这就是快时尚的聪明之处——比原创品牌跟快地给到市场想要的实惠的产品。至于,为什么快时尚没有被控诉抄袭,有几个原因。

就美国而言,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时尚设计师。版权法还没有关照到衣服和鞋子这一品类,抄袭行为也并未被制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很多零售商仍然大张旗鼓在网上售卖和高级时装品牌一模一样的设计。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走法律程序并不便宜。除了那些顶尖的设计师,一般情况下版权纠纷请的律师都花销巨大。特别是对一些小的品牌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负担。

随着时尚潮流的快速更迭,非专业人士已经难以辨别“借鉴”和“抄袭”的区别。但在一次次的“复制”过程中,品牌和设计师的创意不断被剥削,令从业人士身心俱疲,也令行业对原创的保护渐渐力不从心。

但是作为消费者,应学会分辨“抄袭”和“借鉴”的区别。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作为自己的创意,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借鉴是在了解的基础上发挥归纳总结,然后形成自有的东西。

而作为设计师,看着自己的作品被抄袭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虽然目前法律层面对于设计作品的保护还不够全面,但是我们仍然要尽可能的从各方面去保护自己的原创设计,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平克曼商标小编在之前的文章中也为大家分享过具体的保护方法,详情可查看《从Zara侵权案看如何从商标、专利和版权方面进行服装原创设计保护》。

最后,平克曼商标小编希望伴随我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加深,法律法规对于原创保护力度的加大,更多的优秀原创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整个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最终也会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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