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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现代化法案》(TrademarkModernizationAct),该法案在2021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在近几年,这可以说是美国商标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都知道,美国商标法与大多数国家不同,美国是实行使用在先原则的,在美国商标注册成功后的第5-6年间还要提交使用证据,宣誓书等,只为保证商标的合法合规使用和注册,是一个更加健全的商标制度。
《商标现代化法案》从哪些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呢?
引入新程序,简化对未完全使用的商标的撤销,以及修改现有的部分程序。
就新制定的规则而言,有两个主要的程序需要注意,因为这可能对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现状有重大影响,按照平克曼商标美国驻点律师的说法,上述两项程序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的正常运作,为合法使用商标的人的商标注册“腾出空间”,防止未经实际使用或使用不当的商标进行注册。
与目前的商标撤消程序相比,这两种程序提供了更快捷、更简单、更便宜的解决方案(在美国极为麻烦)。所以,在一个具有悠久的商标保护传统与文化的司法管辖下,商标保护策略上有了新的发展趋势。
有必要特别注意的是,美国的商标制度以“先使用(Firsttouse)”原则为基础,根据商标申请中的申请基础声明,在申请提交前后提供使用证据。所以,为达到这一目的所需的时间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使用要求而定。
毋庸置疑,美国的商标保护要求商标权利人,在制定保护方案时要更加努力,更加准确地指明商品和服务项目,要从真正的和实际的商标使用计划出发,提供可靠、充分的使用证据。
所以,从2021年12月27日开始,商标持有者不仅要面对发誓的考验,而且还要面临第三方及商标局要求撤销商标的风险。
商标化法案也对现有的部分程序做出了修改:
商标案审理和上诉委员会(TTAB)商标撤消程序中,可注册的商标从来没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过这一新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商标。撤销理由可以适用于从任何注册之日起3年以上的商标。
虽然截至2022年12月1日才开始执行,但在商标局发出通知时,需要特别注意,《商标现代化法》缩短了答复的时间。回复商标局的通知期限将从现在延长6个月,缩短到3个月。
最后要强调的是,引入了第三方提交"抗议信"(LetterofProtest)(意见或要求证据)的2个月期限,即允许第三方在商标注册审查程序中申请驳回商标注册。
在特殊情况下,这些改变将有助于消除注册中的无效商标注册,并保证美国市场正常运转,毫无疑问,它将影响到权利人如何在一个对全球商标权人来说至关重要的关键司法管辖区中保护商标。防护维修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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