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办公室(Trademarks and Industrial Designs Office)隶属于埃及贸易工业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国内贸易发展局(Internal Trade Development Authority ,ITDA),负责受理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与维护。
■ 网站:www.itda.gov.eg
■ 电话:+202 26720452
■ 传真:+202 2672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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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4 Nasr Road cross Makram Ebeid, Nasr City – Cairo, Egypt
外观设计的定义
根据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是任何线条或任何三维形式的组合,无论是否与颜色相关,只要这种组合物或形式具有新颖*的特殊外观,并且可在工业中应用。
* 属于以下情况的,外观设计将丧失新颖性:
1.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该设计已通过描述或使用向公众披露。
但是,如果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或者与埃及签订有互惠协议的另一方境内首次提出外观设计申请,6个月之内又在埃及境内提出相同申请的;或者设计是在埃及国内或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公开,或在会议或学术期刊上首次公开,且公开日距离申请日不超过6个月的,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2.设计与现有设计实质相似,或者仅是将现有设计用于与之前不同的产品。
外观设计不能注册的原因
根据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第124条,属于下列情况时,外观设计不能被注册:
1.设计的形状基本是由产品的技术或功能要求决定的;
2.设计包含埃及或其他国家的标志、宗教标志、印章或旗帜,或其使用可能破坏公共秩序或冒犯公共道德;
3.设计与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
外观设计权利的限制
根据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第127条,外观设计的注册应赋予其权利所有人禁止第三方使用、制造、销售或进口带有或包含其外观设计的产品的权利。但是,第三方在下列情况下使用受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构侵权:
1.用于与科学研究有关的活动;
2.出于教学和培训目的使用该设计;
3.用于非商业性活动;
4.以维修为目的,支付合理的补偿,制造或销售此类产品的部件;
5.考虑到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其他用途,且该类使用不得与正常利用受保护的外观设计无理冲突,并且不无理损害权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埃及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在中国首次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后6个月内又在埃及提出同一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埃及外观设计的程序
在埃及,一项外观设计申请中可最多包含50项设计,只要这些设计可共同构成一个同类的单元(a homogeneous unit)。
1.提交申请
申请注册埃及外观设计时,申请人应提交注册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国籍、居住地、服务地址,以及必要时在埃及的选定地址;申请人是法人实体的,提供该实体的名称、地址、在埃及提供服务的地址、该实体的法律状态及其所属的国家;通过代理人申请的,提供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2)申请注册的外观设计数量,并注明设计所针对的产品(如有)。
(3)如果申请涉及优先权,提供首次申请的国家名称、申请日及申请人。
(4)如果申请人已获得临时保护证书*,提供设计将被展出或公开的展览会名称,以及正式的开放日期。
* 埃及对在国家或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外观设计给予临时保护。希望获得临时保护的外观设计所有人,应在展览之前将此愿望通知外观设计办公室。
(5)申请人或申请人指定的代理人的签名;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实体的,则由有签字权的人员签名。
除申请表外,还应附带以下材料:
(1)每项设计的附图*,一式四份。但是,如果能够保存,也可以提交使用该设计的产品的样品。
* 外观设计图片页面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
b.右上角,标明该设计在申请中的编号;
c.右下角,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页面内不得包含任何关于该外观设计或该外观设计所针对的产品的指示。
除非属于不能从设计中被排除的实质性元素,文字、字母或数字不得包含在外观设计中,而应被删除。
(2)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实体,附带记录该实体商业登记的页面的摘录,或宪法法案的官方摘录,或相关法令法规的复印件。
(3)要求优先权时,附带首次申请的申请材料复印件。该复印件应由首次申请国的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核证,伴随注册申请表或申请人的优先权请求书一起提交。
(4)如果设计已在展览会上展出,且申请涉及优先权,附带临时保护证书。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除第(1)项之外,其他附带材料可以在申请日后最长不超过6个月(宽限期)内补交,并交纳相应的费用。
如果申请人未在宽限期内提交规定的材料,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埃及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办公室(以下简称“外观设计办公室”)将申请记录在案,并根据申请日分配申请号。申请人将收到办公室提供的回执,内容包括外观设计的申请号、申请人姓名以及申请日和时间。
2.审查
如果审查发现申请中的外观设计属于《知识产权保护法》第124条规定的情况,外观设计办公室主管或主管指定的人员会向申请表中填写的服务地址发送挂号信,邀请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其进行讨论,并要求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其提出要求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证明设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证据。
外观设计办公室主管或主管指定的人员可决定是否驳回申请或有条件地予以注册。
决定应通过挂号信,在签发后30天内送达给申请人或代理人,其中将中包括申请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法》第124条所述委员会前提出申诉的权利,并附有时限和提交申诉的程序*。
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后30天内提出申诉。向委员会提出申诉时,应提交规定格式的《申诉请求书》,一式两份。外观设计办公室将通知申请人听证会举办的时间,要求其参会并提交支持其申诉理由的证据。
委员会将在申请人提出申诉请求后90天内作出决定。外观设计办公室将在15天内,通过挂号信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如果不服委员会决定,申请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后30天内向行政法庭提出起诉。
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法》,与申诉相关的总费用不得超过500埃及镑。
3.公示
如果外观设计办公室接受了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将在每月第一周发布的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公报上对该申请予以公示。
4.异议
已被接受的外观设计申请被公示后,任何人都可在60天内提出异议。
异议人需要使用外观设计办公室提供的《异议请求书》样式,提交身份证明以及反对外观设计注册的严肃理由。办公室将在收到异议书后30天内,以挂号信的方式将异议书的复印件提供给申请人。
申请人应在收到异议书后30天内,向外观设计办公室提交书面的答复意见。如果逾期未提交,将被视为放弃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外观设计办公室应通过挂号信,在收到答复意见后的10日内将其提供给异议人。
外观设计办公室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应当根据申请人或者异议人的请求,在收取规定的费用之后举行一次听证会,以便双方陈述其论点。
办公室在作出决定时,可能要求申请人满足其认为必要的使外观设计可获得注册的任何要求。
作出决定后,外观设计办公室应通过挂号信,在10日内将结果通知各方。
针对异议结果,任何一方可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5.注册
外观设计办公室作予以注册的决定后,已注册外观设计将在政府公报上发表。
外观设计保护期
埃及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共10年。权利人可在第9年(最迟不得晚于保护期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一次续展请求,可再获得5年的保护期。
更多内容,可参见ITDA网站。
收费项目 | 金额(埃及镑) |
申请注册,包含一项外观设计 | 30 |
包含第2项及以上外观设计,每增加一项 | +15/项 |
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法》第124条提出的申诉请求 | 100 |
公示每项外观设计 | 30 |
反对一项外观设计的注册 | 75 |
注册一项外观设计 | 75 |
申请延长一项外观设计的保护期 | |
在保护期期满前最后1年提出 | 75 |
在保护期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 | 100 |
更多收费项目及具体规定,可参见《知识产权保护法实施条例》(P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