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所涉外商标代理人与柬埔寨代理律师的共同讨论,以及柬埔寨知识产权部审查员的口头确认结果得知: 一标多类申请的柬埔寨商标,如遇到后期官方下发审查意见,申请人如若复审,必须整个商标一起进行复审,这将会增加不必要的时间及金钱成本。因此申请人若想要单个类别申请柬埔寨商标,建议可以在不同日期进行递交,而不能在同一天递交。 根据柬埔寨知识产权部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第2652号新通知:注册商标所有人必须在商标注册日第5-6年主动提交商标提交使用/未使用宣誓书(即第5-6年宣誓)。 另外,如果该商标续展,则必须在每次续展到期日后满5-6年内提交使用/未使用宣誓书。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宣誓书,该注册商标会被自动删除。 此通知生效日期暂未确定,但我方建议商标申请人尽快主动排查名下商标,以防未提交宣誓的柬埔寨商标被官方自动删除。 假设一个柬埔寨商标的注册日为2021年2月23日,申请日为2020年3月10日,续展到期日为2030年3月10日(柬埔寨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应该提交使用/未使用宣誓书的时间线如下: ①第一次宣誓:2026年2月23日 至 2027年2月23日(注册日起第5-6年内) ③第三次宣誓:2045年3月10日 至 2046年3月10日(依此类推) ▼新规原文
②第二次宣誓:2035年3月10日 至 2036年3月10日(自续展到期日起5-6年内)
柬埔寨商标注册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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