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欧盟商标是在欧洲范围内使用的一种标记,它是通过欧洲联盟条约注册的。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通用名称,必须具有独创性且与指定商品和服务项目具有一定联系。
一、欧盟商标注册可分为国际商标及国内商标注册两种。
申请国际商标的,应提供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
1.在一年的宽展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国际商标专用权将自2003年6月21日起在欧盟得到保护;
2.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则该商标将在下一年获得续展。
二、国际商标需经申请、公告及驳回三个阶段,在国际商标阶段进行注册并没有时间限制;
但是在申请阶段进行注册,商标不能注册成功,必须等待欧盟成员国的商标主管当局做出是否予以保护的决定,同时也是需要缴纳一笔费用的。
在欧盟成员国境内或欧盟成员国境外取得的商标都可进行欧盟商标注册;
在申请费用为:300欧元;(具体价格以官方为准)
在注册公告阶段,欧洲知识产权局将对提交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等一系列程序后,如果未发现任何违反《欧洲联盟商标国际保护公约》或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则该注册会予以注册。
三、国内商标也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审查才能获得正式的受理通知书,即初步审查阶段。
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内容为申请文件的合法性,商标设计是否违反商标法,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
在初步审查阶段不能注册的商标将进入三个阶段分别进行:1)对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2)对申请文件格式是否规范及形式是否合格进行初审公告;3)对商标注册的申请程序进行初审,并决定注册与否。
在初步审查阶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商标初步受理通知书: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直接受理或委托国外代理。
四、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后,欧盟商标局将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没有发现问题,那么该申请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分析与确认;
如果审查认为没有问题,那么该申请就进入注册阶段。
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将会得到一份《欧盟商标注册证》(EU Finder),该注册证与申请人在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时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完全一致。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在该审查阶段,欧盟商标局将对此份《成员国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进行审查,如果审查认为没有问题,那么该申请将进入注册阶段;如果审查认为有问题,那么欧盟商标局可能会延长申请人的申请日期,如果情况紧急还可以延长到6个月。
五、欧洲知识产权局在收到书面意见后3个月内给出书面答复;
答复包括:
1、可以在3个月内给予答复;
2、可以在6个月内给予答复;但不包括在欧洲知识产权局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的任何时间;
3、对申请人要求延长审查期限的,自延长审查期限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日期;
4、申请人可以在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的6个月内要求修改商标注册证书或续展申请以及提出其他实质方面的要求。
5、欧洲知识产权局对其商标注册申请所给予的任何额外审查应当从接受其申请之日起,每6个月进行一次,直至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