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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 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有哪些

小编

生活中难免有很多问题会困扰到我们,假如此刻你正在找寻有关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的问题解答,那么小编愿竭诚为您服务,本文也将围绕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以及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做全面的知识讲解。还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立体商标如何注册?

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方式: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至少包含三面视图)、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如何注册立体商标

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的材料,申请书中应声明申请注册的为立体图标,材料中应包含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符合格式要求的商标图样;商标局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按照构成的不同,立体商标有四种表现形式

1、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如"奔驰"车的标记是一个环,中间是一个三角星,这个东西本身并不是汽车上的一个零部件,与车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用来说明这辆车是奔驰车。还有"劳斯莱斯“汽车的张开手臂,迎风飞翔的纯银的飞翔女神,麦*劳线条非常圆滑的大"m"等。这类立体商标的特点是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仅仅是一个立体标志。

2、带有文字开图形成分的商品或商品包装物形状,如带有凹形文字和图形的香皂,这些凹形的文字和图形与香皂的外型一起构成一个立体商标,又比如伊力老陈酒的酒瓶,瓶子上有凸起"伊力老陈酒"这几个字,这种有凸起文字的瓶形也可以成为一种立体商标,这类立体商标的特点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商品外形包装物的外形,一部分是凸起或凹进的文字这两部分共同组成立体商标。

3、商品包装物的外形,比如"酒鬼"的酒瓶是一个麻袋装满了烧陶器的泥巴,拿到窑里烧,麻袋烧掉了,剩下的泥巴烧成陶器的形状,这个酒瓶子的形状是一个很特殊的酒的包装物外型,可以成为另一种立体商标。

4、商品本身外型,这种立体商标我还想不出我们身边有什么商品能够外型成为立体商标,在国外注册这类商标的有在打火机上特殊形状 打火机机的外型、在手电筒上注册特殊形状手电筒的外型,这些都不太好理解,就说我们常见的饼干,在欧盟有一家食品生产商就生产一种三角形、网状的饼干,这种饼干的形状就被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相当于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这类商标的特点是仅由商品本身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

如何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简单的说就是以立体形状的商标。其又被成为三维商标。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需要提交多视图的,应当放在同一张商标图样中,且最多不得超过6幅。商标图样的长或者宽不得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立体商标主要有哪几种表现形式?三维标志是否具有固有显著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二、三维标志有哪些禁用条件

《商标法》第12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

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如果核准以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

质性价值的形状作为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使同类商品生产者正常的生产活动受到限制,因为这些商品的形状是同类商品生产所无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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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和三维商标的使用方式有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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