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许可的原则有哪些
1、专利授予的原则有:合法原则。包括内容、程序等方面;先发明原则。即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先申请原则。即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其他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专利实施许可使用有什么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分为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三类,不同的许可类型决定了许可使用的范围、被许可人的人数以及诉讼权利的不同。
1、独占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只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不再授权其他任何企业使用该技术,同时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
2、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不再授权第三家企业使用该技术,但专利权人仍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
3、普通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也保留自己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
这种许可方式会形成市场上多个竞争对手,因此,相对于独占许可来说,许可使用费相对会低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平克曼跨境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