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概念是怎样的
1、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概念:在法定期限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行使专利被依法认定违法等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的一种许可制度。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几种类型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如下几种类型:
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2、在法定期间内未制造或者未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
3、专利依存关系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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