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在关涉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可提出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要知道哪些主体是无效的,这样就能更好的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这对于注册人来说就要了解清楚,否则就会出现商标无效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平克曼跨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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