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许多美国公司都面临年审、报税等合规要求。
根据州政府规定,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将会被州政府或法院要求「停止商业活动」:
- 公司未能按时提交所需表格或报告,例如需要每年向州务卿提交的年审
- 公司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未按时缴纳税款
- 因公司未及时付款或续约,导致公司注册代理人失效
被要求停止商业活动的公司,将会面临银行贷款被取消、诉讼等情况;
且未缴纳税款的罚金和利息,也会随时间而不断增加。
但要注意的是,「停止商业活动」≠「非自愿解散」。
「非自愿解散」属于注销公司的行为,是指法院强制出售公司,或是公司被命令解散。
当公司合伙人之间的纠纷无法正常解决、且诉诸法院时,法院会以强制出售公司为方法,解决案件。
但假如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无论公司现状如何,法院将强制命令公司进入解散程序——
1. 公司董事从事非法或欺诈活动。
2. 公司资产被浪费
3. 公司董事在某个重大决策上出现了僵局,无法解决
4. 公司债权人希望通过安排公司解散,以回收欠款
02 该如何阻止「非自愿解散」?
情况一
假如公司是因为债务、未缴税款等原因而导致的非自愿解散,可以通过解决这些「最初的问题」,来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
在无法一次性偿还完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与债权人谈判,搭建合适的还款计划,避免债权人起诉,导致解散发生。
即使法院已经下令解散公司,只要公司和债权人协商出解决方案,并向法院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证实债务问题不再「悬而未决」,也可以避免公司不被强制解散。
情况二
假设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法院同样会强制宣布公司解散。
但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多数股东收购少数股东来避免。
例如,公司内部某些少数股东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强制解散的情况下,多数股东有权以法院设定的价格为基础,用现金交易方式,去收购少数股东手里的股票。
情况三
在合伙企业的所有者之间,或者是少数股东与多数股东之间,有时会出现重大分歧。
在各方诉诸法院前,公司内部需要检查自己的买卖协议或股东协议,查看是否有规定如何处理此类争议,并试图引入第三方的调解,来解决问题。
如果分期仍然无法解决,则非自愿解散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步」。
当法院要求解散公司时,公司的资产将根据法院的规则清算。
公司既可以整个企业打包出售,也可以仅出售一部分。
这允许了大股东买断少数人的股份,从而能够避免公司的解散。